為了離開微信,我做的第一個嘗試是關閉自己的微信公眾號。其實在關公眾號之前,我曾經嘗試將微信個性簽名改成“停用微信”,發現居然這句話不能保存。百思不得其解,退而思之,與父母的聯繫還是必須通過微信對話,就先關閉微信公眾號吧,沒多少關注者,割捨起來容易一些。
從去年大批娛樂號倒下至今,看著這些號被封的經歷,那種被動與痛失帳號的無奈讓我不禁自問,為什麼要把微信這樣一個封閉的,不平等的空間,作為發表觀點的平台?它本質上是不自由的。與其戰戰兢兢地自我審查,不如把主動權把握在自己手中。所以我申請了“自主凍結帳號”,打算轉移發聲的平台。
這一方面是一次“用戶選擇”,我決定停用微信,選擇一個更符合自己期待的網絡平台;另一方面,是希望自己在批評微信的同時不要“助紂為虐”繼續使用它的服務。
我首先在公眾號平台上申請了註銷帳號,這需要帳戶管理者掃碼通過。在我掃碼以後,微信顯示管理者需要綁定銀行卡才可申請銷號。於是我又把之前解綁的銀行卡重新綁定起來。其實這一步我不太明白原因,為什麼註銷帳號需要主體微信號綁定銀行卡。
重新綁定銀行卡到微信錢包以後,我再次申請註銷,這次可以了。但是顯示:帳號進入自主註銷七天凍結期。也就是這七天內我再次登錄這個號碼的話,就退出註銷程序了。
一週以後,我的微信公眾號自主銷號成功。就此,也離微信遠了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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